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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19-HCGK-SH1303-血细胞分析仪项目的招标公告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委托,厦门血细析仪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华沧现对血细胞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公开告欢迎合格的招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血细胞分析仪
20HCGK-SH13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5333807(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5333807(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一、胞分标采购项目的厦门血细析仪项目名称、数量、华沧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血细胞分析仪,公开告数量:1套,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
二、胞分标投标人的厦门血细析仪项目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华沧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公开告身份证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按新政策执行;(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招标现金流量表、胞分标利润分配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近期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的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投标的,由自然人签字),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0万元(人民币)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节假日除外。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751020109007675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1905单元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5333807(传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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